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科普工作,机电工程系作为拟申报基地所在基层单位,大力支持科普工作。拟申报的基础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采用学院、系部两级管理方式,在学院和系部领导的指导下,强化管理机制,结合院校实际情况基地将采取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开展日常各项科普工作,确保教育科普实践基地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科普开放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一)开放制度
1.科普基地接受社会团体或单位组织的集体参观活动,不接受个人参观申请。
2.科普基地实行预约参观,组织者需提前一周向科普基地提出参观申请,并提交参观时间和参加人数,由科普基地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适当安排。
3.组织者需根据参观者的年龄与文化层次选择适宜的参观项目。科普基地内部分标本可能导致参观者视觉或心理上的不适,组织者应对参观者的心理承受能力有正确的评估。
4.机电工程系科普基地,周末(星期六、星期日)及暑假、寒假免费向公众开放。
5.开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6.科普人员需要热爱科普工作,树立服务意识,熟悉科普教育基地的有关知识并钻研业务,掌握基本技能知识和安全预防措施。
7.加强团队责任心建设,恪尽职守、认真细致,严格遵守科普基地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管理人员职责。
8.增强安全管理意识,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入院,公共区域禁止吸烟,保持基地内卫生、干净与整洁,杜绝火苗滋生;加强巡逻与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迅速上报。
9.人员离开基地时,关闭门窗水电,做好工作记录、安全日志与资产保管工作,定期对基地的账目和物资进行全面清点。物品损坏后,及时记录并上报处理。
10.积极提升基地活动场所的层次并改善基地的条件,不断更新、扩增科普项目,升级科普展示仪器和内容,适当配备必要的现代信息化设备,提高科普教育的手段。
11.加大科普基地宣传力度,提供必要的科普资料,运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宣传科普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并参与科普基地活动。
12.设立奖惩制度,对科普活动给予评价,对于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基地建设与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集体或个人进行处罚。
(二)安全制度
1.科普教育活动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2.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科普活动安全工作的督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对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并解决科普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3)接受主管科普基地活动的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举办科普活动前,安全领导小组应对活动场所组织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活动进行中,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或其它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基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不得擅离事故现场,随时掌握参观者情况,遇到险情及时做好参观者的安全疏散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应急行动中,各小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各项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3.加强基地人员安全教育,加强宣传与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基地人员应引导外来民众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并指出违规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活动秩序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4.在基地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处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举办科普活动期间,应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与安保人员,并确保各项设施完好、使用正常,安保人员就绪就位。
5.科普基地供电线路的安装与管理必须符合使用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基地人员应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场所配置消防器材。
6.在开展科普活动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7.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
(2)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
(3)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
(4)掌握和运用其他安全工作措施。
8.科普活动的参与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遵守科普基地有关管理制度;
(3)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管理;
(4)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
(5)遵守社会公德。
9.基地人员在科普教育活动中,要秉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遇到突发的安全事件时沉着应对,保护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应急预案
1.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冷静、迅速拨打消防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电源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并及时通知科普基地负责人。
(2)科普基地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根据情况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责任人应当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建筑物。
(3)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必要时拨打“120”求助抢救伤员。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可视情况,救人与救火同时进行,以救火保证救人的展开,通过灭火,从而更好地救人脱险。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为保证火灾扑救、疏散与抢救人员等工作有秩序地顺利地进行,必须在事故现场和周围设置警戒线,同时安排警卫(可由学生或保安人员担任)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为灭火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5)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情况,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学校保卫部门。
2.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迅速关闭开关,切断电源。若电源开关较远用绝缘物品挑开或切断触电者身上的电线、灯、插座等带电物品。也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联系校医院急救服务或打120急救电话。
3.科普基地盗窃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实验室物品失窃事故后,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警。
(2)在保卫人员到来前,安排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
(3)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4)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5)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