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我院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与《关于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山东省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新学年开学两周内,机电工程系统计汇总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相关信息、证明材料等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纳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参与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如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需学生本人提交书面材料;如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而不符合评选条件,机电工程系需出具证明材料并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汇总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人数和免学费资金数等信息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完善助学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精准资助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建档立卡政策的认识,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准确、高效落实。